⑴“汽车驾驶员国家职业标准”中对汽车驾驶员的职业定义是:驾驶汽车、从事客、货运输的人员。而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职业定义是:根据不同学习机动车驾驶者的基础条件,按照适宜的教学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学习驾驶者要求或规定培训目标的机动车驾驶培训(训练)高级从业人员。
⑵“汽车驾驶员”熟知并能熟练运用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除此之外,还要传授给学员;
⑶“汽车驾驶员”熟练掌握安全驾驶技能;“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除此之外,还要传授给学员;
⑷“汽车驾驶员”可以成为一个道路交通安全专家;“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除此之外,还要成为一个教育专家和心理专家。
⑸“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要具备一定的驾校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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