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考函〔2019〕51号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请协助做好2019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
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2019年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工作要点》(交办人教函〔2019〕51号),我中心研究确定了2019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体安排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范围为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等8个职业37个工种(见附件1)。
(一)时间安排。对汽车维修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筑路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等4个职业(见附件2),开展统一鉴定,其理论考试时间为6月15日,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7月5日前;对其他职业,开展随报随考的日常鉴定,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理论考试结束后20天内。
(二)报考条件。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汽车维修工等职业,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8年12月28日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列明的报名条件。其他职业,执行原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列明的报名条件。
技师和高级技师破格申请、材料申报和审核等按2018年要求执行,其中,需申报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执行。
(三)工作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统筹本地区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充分发挥职业资格工作专门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作用。依据《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核办法(试行)》,通过建站条件复核的鉴定站,方可开展鉴定工作。
二、关于交通运输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总体安排
(一)职业范围。2019年交通运输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职业范围为汽车维修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筑路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等4个职业。
(二)工作机制。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组织实施,时间为7月12日前。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由部人事教育司会同我中心组织实施。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操作考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组织实施,7月5日前完成。
三、关于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务工作
(一)4月26日前,向我中心报送试卷接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通信地址、邮编)、值班和举报电话、鉴定站名单。已组织实施过统一鉴定,且上述信息无变化的,可不报送。
(二)5月10日前,通过交通职业资格网使用统一鉴定系统完成考生报名、考点设置、考场编排。
(三)6月15日前,下载《考务须知》《考场纪律》等,查收、妥善保管并指定专人(2人以上)于考试前1天或当天向考点分发好理论考试试卷。
(四)6月15日理论考试结束后,组织各考点做好理论试卷和《考场情况记录单》的封装、保存。
(五)7月12日前,完成理论考试阅卷、技能操作考核和技师综合评审,将理论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及技师综合评审成绩导入统一鉴定系统,并将报考高级技师理论、实操成绩均达到60分(含)以上考生的申报材料报送我中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本地区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从细从实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点协调、考场编排、试卷管理、阅卷评分、成绩录入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提高工作计划性,提前一个月报送日常鉴定计划。
(二)加强考试保密。严格执行《保密法》关于国家考试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试卷运送、交接、保存以及阅卷等工作,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做好考试失泄密应急预案,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三)加强考生服务。把方便考生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考点安排要充分考虑交通、用餐、停车、医疗救急等因素,证明材料要能免尽免。为方便考生备考,我中心组织编写了鉴定教材,供考生自主选择,各单位要为考生订购教材提供便利服务(教材征订单可在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下载)。
(四)做好考务费收缴。5月24日前,将鉴定考务费汇缴到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标准为:初、中、高级17元/人,技师、高级技师23元/人。汇缴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樱花支行
银行行号:50190
银行账号:11001045400058022401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我中心考务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张立昆,电话:010-65299038,传真:010-65299034,电子邮箱:zhanglk@mot.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五层,邮政编码:100029。
附件:1.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范围
2.2019年统一鉴定计划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
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范围
序号 |
职业名称(职业代码) |
分序号 |
工种名称
(职业方向) |
1 |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4-02-02-07) |
1 |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
2 |
轨道列车司机(4-02-01-01) |
1 |
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 |
3 |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6-30-05-01) |
1 |
履带式起重机司机 |
2 |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 |
3 |
塔式起重机司机 |
4 |
门式起重机司机 |
5 |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
6 |
桥式起重机司机 |
7 |
散料卸车机司机 |
8 |
堆(取)料机司机 |
9 |
流体装卸工 |
10 |
翻车机操作工 |
11 |
船舶起货机司机 |
12 |
叉车司机 |
13 |
堆垛车操作工 |
14 |
电动港机装卸机械司机 |
15 |
内燃港机装卸机械司机 |
4 |
筑路工(6-29-02-03) |
1 |
摊铺机操作工 |
2 |
管涵顶进工 |
3 |
盾构机操作工 |
4 |
公路重油沥青操作工 |
5 |
路基路面工 |
6 |
压路机操作工 |
7 |
平地机操作工 |
8 |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 |
9 |
稳定土拌和设备操作工 |
5 |
桥隧工(6-29-02-05) |
1 |
桥梁工 |
2 |
隧道工 |
6 |
汽车维修工(4-12-01-01) |
1 |
汽车维修检验工 |
2 |
汽车机械维修工 |
3 |
汽车玻璃维修工 |
4 |
汽车电器维修工 |
5 |
汽车美容装潢工 |
6 |
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 |
7 |
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 |
7 |
机动车检测工(4-08-05-05) |
1 |
机动车检测工 |
8 |
工程测量员(4-08-03-04) |
1 |
工程测量员 |
附件2
2019年统一鉴定计划
序号 |
职业名称 |
分序号 |
工种名称 |
等级 |
理论考试时间 |
1 |
汽车维修工 |
1 |
汽车维修检验工 |
初、中、高级 |
6月15日上午9:00~11:00 |
2 |
汽车玻璃维修工 |
3 |
汽车美容装潢工 |
4 |
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 |
5 |
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 |
6 |
汽车机械维修工 |
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
7 |
汽车电器维修工 |
2 |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
1 |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
3 |
筑路工 |
1 |
路基路面工 |
技师、高级技师 |
2 |
压路机操作工 |
4 |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
1 |
电动港机装卸机械司机 |
2 |
内燃港机装卸机械司机 |
注: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分别对应五、四、三、二、一级。
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职业资
格工作专门机构,各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部人
事教育司。
转自: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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