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发现,许多驾校的教练场复制当地驾考场。究竟教练场与驾考场有何区别,现分析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建设教练场的依据在新国标。建设驾考场的依据在考场标准
为机动车驾驶学员提供教练场地、配套设施设备等进行驾驶训练的教练场所,称之为教练场。为规范教学,1995年交通部颁发《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开业条件》(交公路发[1995]1079号发)。尽管粗线条,但毕竟为适应教学需要配套建设一块训练场地。2004年交通部以部颁标准的形式下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2004)。2013年以国家标准的形式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
驾考场是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科目三)的场地以及相关设施的设置。为规范驾考场,公安部门先后发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T845-200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
二、教练场的用途在于按培训大纲练车;驾考场的用途在于按考试标准考车
练车与考车肯定不一样。练车在前,考车在后。练车的目标是考车(狭义),考车的前提是练车。练车时间长,考车时间短。练车项目有难有易,致使练习时间有长有短。按考车设置,势必造成练习频次有差异,教学进度有高低,考车结果有参差。总之,教练场项目设置必须达到:根据设定的占地面积,在规定时间内,让尽可能多的学员通过所有难易不等的项目练习后,同步达到考试标准。驾考场项目设置必须达到:根据设定的占地面积,单位时间内让尽可能多的考生按考试标准参加考试。
三、培训大纲与考试大纲的差别
从逻辑上看,培训大纲与考试大纲的目的与目标是一致的。所以,分离了几十年的自成一体的培训大纲、考试大纲(我国之前一致没有考试大纲,只有考试标准)终于在2013年元月“合体”(名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了。尽管如此,之间的差异在现实中仍然表现的淋漓尽致:
1.表述的直接差异。这种差异一直以来都明显存在。按说考试跟着培训走,考试是培训的终端。但几十年的现实是培训跟着考试走。考试走在哪里,培训就跟到哪?似乎在开玩笑似的。我们一直在讲“科学”、“科学发展观”。但在实际工作中就是不知“科学哪去了”?
2.利益的衍生差异。培训机构是驾校,驾校是企业,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驾校的最大利益在于考试频次和合格率。利益驱动使得驾校追到了考试(应试教育)上来。这就看如何理性看待考试问题。如果某些部门把考试作为”摇钱树“,考试与培训将仍渐行渐远。反之,理性看待、科学治理,培训、考试必将统一(素质教育)。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才能提高,我们的交通安全治理才有希望。
四、场地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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