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职考函【2015】202号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度
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
统一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职考函【2015】49号),定于2015年9月至10月开展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统一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鉴定时间
(一)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19日上午9:00至11:00。
(二)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段为2015年9月19日至10月23日,具体考试时间由各考点自行安排。
二、考务工作安排
(一)各省根据本地区工作需要确定承担统一鉴定工作的单位,鉴定单位在省级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完成具体的鉴定考务工作。
(二)8月7日前,各省通过统一鉴定系统完成考点设置、考场编排、准考证打印等工作。
执行考评员回避制度、做好质量督导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确保统一鉴定质量。
(三)鉴定期间,我中心将随机安排人员到有关鉴定考点巡考。
三、其他
联系人:考务管理处陈旸;
联系电话:010-65299039,65299034(传真);
机要邮寄地址及邮编: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部职业资格中心,100736;
普通邮寄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5层,100029。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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