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德州交警支队原科长涉受贿 滥用职权被判7年半
2015年1月16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对该市交警支队监督考核科原科长许云阁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许云阁当庭未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认定,许云阁利用职务之便,从2009年5月收取第一笔贿赂开始,一直到2013年9月收受最后一笔“好处费”止,受贿次数累计100余次,涉及财物近40万元。2009年4月至2011年4月间,其还滥用职权,收取额外考试费80余万元。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德州市45所驾校绝大多数都给许云阁送过钱。
上任第四天开始受贿
2009年4月,许云阁担任德州市交警支队监督考核科科长,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证照核发和日常管理、计划制定审批等权力,都掌握在他的手中。
许云阁上任第四天,当天的驾驶证考试结束后,一个驾校校长来到他的办公室,给他送来5块普洱茶饼。嗜好喝茶的许云阁一眼辨别出每块茶饼最少值近千元。一番推辞之后许云阁接受了。这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灰色收入”,这让他感受到了权力的价值。
之后,找许云阁办事的人越来越多,他收受礼品便逐渐心安理得了。这顶“乌纱帽”使许云阁的心理悄悄发生了变化。
除了收受贿赂,许云阁还滥用职权,以科内经费少为由加收考试费。上任后不久,他便指使精通财会业务的内勤王爱丽设立“小金库”。王爱丽在许云阁的指使下,向各驾校额外收取每名参加B2型汽车考试的学员10元费用,向各驾校额外收取通过科目一考试的考生2元的成绩单打印费,这两种费用是“小金库”的主要来源。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09年到2013年,许云阁收受的钱物折合人民币120余万元,其中,他个人收受贿赂40余万元;滥用职权私自收取的考试费等计80余万元。
“小科长”手握“大职权”
许云阁曾在监狱工作过,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对于受贿的事,他三缄其口,只字不吐。
但办案人员认定一条,只要犯了罪,肯定会留下痕迹。为此,他们跑遍全市45个驾校,对驾校行贿人、其他参与人、知情人或共同实施人,逐一进行询问,同时查阅调取上千份驾校行贿支出单据等间接证据。随着调查的深入,疑问一个个被排除,事实一点点浮出水面。
根据德州市交警支队监督考核科的相关规定,每个驾校参加驾驶人资格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有一定的人数限制。如果想获得限额之外的配额,必须有许云阁的签字。然而,让他签下“同意”二字并非易事,这也成为许云阁敛财的重要筹码。为了索贿受贿,许云阁对一些他认为不送礼、不“听话”的驾校校长,在考试计划上使“绊子”,不安排学员考试,以致有的驾校校长为了尽快安排学员考试不得不给许云阁送钱送物。
平原县飞腾驾驶员培训学校校长张京河和许云阁是老乡,但两个人许久未来往。2009年6月,许云阁担任监督考核科科长两个月后的一天,张京河找到许云阁,希望许云阁看在老乡的面子上多分配一些考试计划给他,并拿出装有2万元现金的信封塞给许云阁,许云阁稍作推辞便答应了。不久后,张京河的驾校考试名额增加了40人。从那以后,他们的交往便多了起来。2010年春节,张京河送给许云阁面值1万元的购物卡。许云阁收下了老乡的钱后,又帮助他增加了116个考试名额。据统计,许云阁先后收受张京河的贿赂12万元。
经常和许云阁打交道的一位驾校校长对他这样评价:“他掌握着我们的‘生杀大权’,爱黑着脸,端着架子,说一不二,和他接触,都得捏一把汗。”
“吃”遍全市驾校
“除了钱,他什么都不认识了!”在众多驾校校长里,长远驾校校长江某对许云阁的意见颇大。江某和许云阁是认识十多年的好友。江某称,许云阁以前为人低调廉洁,然而,当上交警支队监督考核科科长后,他就变了。许云阁上任后不久,江某发现自己驾校的学员怎么都排不上科目二的考试,科目一的名额也格外少。“发短信、打电话,许云阁说抽不出时间,或者让等消息。我找到他办公室,还是不行。”江某说,“直到后来,一名员工提醒我,是不是该表示表示?”
于是,2010年中秋节前,江某将3000元现金送给许云阁,他连一句客气话都没说就收下了。很快,学员们顺利参加了考试。
英华驾校校长黄某称,2011年中秋节前,他拜访许云阁时送了2000元购物卡,许云阁竟然说:“就这么点儿,以后还怎么对你们驾校予以支持!”黄某明白许云阁是嫌钱少,于是将准备交学员考试费的2.5万元,加上自己的5000元,凑了3万元现金给了许云阁。果不其然,很快,英华驾校在科目二的考试中,增加了45个名额。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